自苏州通过二类(地级市)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后,2007年5月,吴江作为三类(县级市)城市省内第一个接受省级评估检查,并获得圆满通过。今年5月,昆山市、太仓市、张家港市、常熟市又陆续通过评估。苏州在全国率先全面实现了教育部、国家语委确定的“2010年以前普通话初步普及,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”的工作目标。
会上,省语委办向苏州市授予“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全面达标市”的奖牌,并向吴江、昆山、太仓、张家港、常熟5市授予“江苏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县(市、区)”的奖牌,19个三类城市的单位获得了“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先进集体”的称号。(马常宏)